通知公告

我校自评报告与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2025年度教学状态分析报告中时点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不同:国家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校数据更新至2026年8月31日。

因此,两份材料在专业数、在校生规模、教师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册数等数据存在差异。现将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相关数据变化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正式下达评估结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或教育部教育督导局书面反映,对举报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联系方式:010-66097855,pgc2024@126.com。


附件: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相关数据变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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